| 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浙衡商务论坛-大律师公会 (http://www.cxf-business.com/bbs2/index.asp) -- 律政深意 (http://www.cxf-business.com/bbs2/list.asp?boardid=9) ---- 网络举报若部分失实不属诽谤 (http://www.cxf-business.com/bbs2/dispbbs.asp?boardid=9&id=1552) |
| -- 作者:cxf -- 发布时间:2013-09-09 21:41:59 -- 网络举报若部分失实不属诽谤 网络举报若部分失实不属诽谤 最高法网站 人民法院报 【与“网络反腐”不冲突】广大网民通过信息网络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对待,负责任地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即使检举、揭发的部分内容失实,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不属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就不应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