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浙衡商务论坛-大律师公会 (http://www.cxf-business.com/bbs2/index.asp) -- 律政深意 (http://www.cxf-business.com/bbs2/list.asp?boardid=9) ---- 网络辱骂恐吓属于寻衅滋事罪 (http://www.cxf-business.com/bbs2/dispbbs.asp?boardid=9&id=1554) |
| -- 作者:cxf -- 发布时间:2013-09-09 21:45:34 -- 网络辱骂恐吓属于寻衅滋事罪 网络辱骂恐吓属于寻衅滋事罪 最高法网站 人民法院报 【明确利用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的认定】 《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