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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解析

《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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