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之前的规定,以从境内企业取得的人民币利润直接再投资的方式进行增资的可行(即分红不汇到外国企业,直接留在国内企业算做增资资本)。人民币出资不可以。
从境外直接汇人民币过来出资或者增资以前不行,今年起已可以了,不过属于新事物,应该很严格。
请参照2011.2.25发布的商资函[2011]72号 第五条
关于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投资问题
为审慎监管,经商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如有境外投资者申请以跨境贸易结算所得人民币及境外合法所得人民币来华投资(包括新设立企业、对现有企业增资、并购境内企业及提供贷款等),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先函报商务部(外资司),待商务部(外资司)复函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并需在批件中明确出资货币形式和金额。
一般具体问题应当咨询相关省级商务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
2、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原出资是以美元现汇投入的,现新增资的部分可否用人民币投入?
关键是你在增资时,需向当地人民银行跨境办申请核准(可通过你的人民币开户行向人民银行申请),并且向商务部门提交的申请也要说明增资资金来源于跨境人民币。不过这个需要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地方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也要经过商务部同意。你可以咨询一下,国家现在鼓励跨境人民币交易,所以你这个想法可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