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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提鉴定意见权威性

内容提要:慎提鉴定意见权威性

  鉴定意见是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所形成的鉴别意见。鉴定意见具有科学性是学界共识,但其是否具有权威性呢?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刘振红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文章《鉴定意见具有权威性之质疑思辨》中指出:
 
  在司法实践中,要慎

慎提鉴定意见权威性

  鉴定意见是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所形成的鉴别意见。鉴定意见具有科学性是学界共识,但其是否具有权威性呢?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刘振红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文章《鉴定意见具有权威性之质疑思辨》中指出:
 
  在司法实践中,要慎提鉴定意见具有权威性。
 
  其一,“鉴定意见具有权威性”会成为司法人员怠于审查鉴定意见的借口。依照刑诉法规定,鉴定意见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依法审查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防止“垃圾科学”进入诉讼,是法官必须履行的“守门人”职责。
 
  其二,“鉴定意见具有权威性”会使司法人员在面对多份鉴定意见时盲目崇拜权威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司法人员在对多份鉴定意见进行审查时,应一视同仁、平等看待,只服从法律这个唯一尺度。破解崇拜权威的惯性思维,就要从慎提、不提“鉴定意见具有权威性”入手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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